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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民法 · 续期

居留与工作许可续期,一次获批四年(第二起案件)

决定书

案件是如何办理的

一份临时居留及受雇工作许可即将到期。续期不是自动完成的手续:必须在规定期限内,逐项重新证明第4/2000号组织法及第1155/2024号皇家法令批准的条例所规定的各项条件。只要有一项证明不到位,已经稳固的身份就会失去。

本所整理好全部材料,逐一核对没有遗漏,并于2026年8月向马德里外国人事务办公室递交申请。

马德里中央政府代表处于2026年9月作出决定:距递交16天。批准续期四年。

该许可自2026年9月起生效,至2030年9月。四年之内无须再次续期——这才是真正可以据以规划的时间:一份合同、一次搬迁,以及时机成熟时的长期居留。

每个案件都是独立的:结果取决于其事实、证据和作出决定的机关。一个案件的结果不预示任何其他案件的结果;此处标注的用时也仅是该案件本身所花的时间,由行政机关决定,而非本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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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定书第一页,个人信息已遮盖 — 1决定书第一页,个人信息已遮盖 — 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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