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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民法 · 行政复议

两次被拒,最终获准:一个叙利亚家庭找回居留,且没有中断一天

决定书

案件是如何办理的

同一个叙利亚家庭的三名成员,此前持非营利性临时居留许可在西班牙生活。2025年10月,他们为三份卷宗提出续期申请。2026年1月,马德里外国人事务办公室予以驳回——三份全部驳回。

随后提起了行政复议(recurso de reposición)。2026年6月,行政机关驳回复议,维持了自己的拒绝决定。案件通常正是在这一刻被视为无望:行政途径已经穷尽,剩下的只有行政诉讼法院,连同它的费用和时间。

卷宗并未就此关闭。2026年9月1日,马德里中央政府代表处查明自己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,撤销了该决定,依据第39/2015号法律第47、48和109条将程序回溯,并批准了全部三份许可——距离那第二次拒绝,六十九天。

最关键的日期不是批准之日,而是生效之日:2025年10月3日,也就是原许可到期的当天。十一个月的程序、两次驳回,却没有一天身份中断。三份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10月,并终结了行政途径。

每个案件都是独立的:结果取决于其事实、证据和作出决定的机关。一个案件的结果不预示任何其他案件的结果;此处标注的用时也仅是该案件本身所花的时间,由行政机关决定,而非本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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