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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识产权

知识产权保护的是一个人创作出来的东西:一首歌、一段文字、一张照片、一个设计、一套程序。权利随作品的产生而产生,无须登记即已享有;登记给的是另一样东西——谁在什么时候创作的证明。这份证明要在纠纷之前就备好,而不是之后。

摊放在钢琴琴键上的乐谱

我们做什么

  • 在知识产权登记处办理作品登记,并整理作者身份与创作时间的证据。
  • 起草并审查权利转让合同、许可合同和委托创作合同。
  • 针对未经授权使用作品采取行动:发函、要求下架,符合条件时主张损害赔偿。
  • 处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索付通知,核对其主张是否成立。
  • 在您签字之前告诉您正在让渡哪些权利——绝大多数损失都发生在那一步。

当事人通常带着什么来

  • 自己的作品未经许可出现在网上或某个营业场所里。
  • 多年前签下的合同,让渡的权利比当初以为的多。
  • 收到集体管理组织的付费要求,却不知道是否该付。
  • 需要用白纸黑字写清楚:谁是作者,各方各自能拿作品做什么。

知识产权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,而不是思想本身。如果要保护的是一个名称或者一个标识,那不属于著作权,而是商标——属于工业产权,也是另一个主管机关:这一点我们在第一次咨询时就会告诉您,哪怕对我们并不划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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